《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置赠送烟花炮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
宣布日期:2014-03-17 浏览次数:10180 宣布人:安徽省4008云顶集团集团
元旦、春节将至,遵照中央指示,要继续落实好八项划定精神、坚决阻挡“四风”。节日期间,公款赠送节礼现象普遍,不正之风易发多发,宽大群众反应强烈。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置赠送烟花炮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用度禁绝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实时通报曝光。深入落实八项划定精神,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绝牢固纠正“四风”结果。宽大党员干部要带动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发动民风社风,过一个平笆笔辈祥和的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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