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事情中行贿受贿行为集中整治事情的通知
宣布日期:2010-12-08 浏览次数:7780 宣布人:admin_first
各公司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现将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事情中行贿受贿行为集中整治事情的通知》(皖国资党发〔2010〕7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集团公司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事情中行贿受贿行为集中整治事情的重要意义,切实把集中整治事情作为目今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凭据皖国资党发〔2010〕76号文件精神与要求,全面梳理排查举报线索,做好集中查办事情。
二、认真接受群众监督。集团公司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一)设立举报电话:2852825;
(二)宣布举报邮箱:atghrd@163.com;
(三)集团公司网站宣布文件通知。
各单位结合本企业实际,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和通告栏等方法,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实时受理群众举报。
三、建立集中整治事情责任制。各单位主要卖力人是集中整治事情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集中整治事情负总责。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弄虚作假或查处不力的,首先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集中整治事情的受理、考核、审理等各个环节要明确具体责任人,所有上报质料署名报审。
四、着力增强跟踪督查。12月11日至25日,集团公司将对各单位集中整治事情情况进行抽查,了解各单位进展情况,资助解决事情中遇到的问题难题,同时对集中整治事情期间弄虚作假或事情不力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情中发明的行贿受贿问题,进行认真考核,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各单位须于12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买官卖官问题线索挂号表》和《买官卖官问题处理情况挂号表》、12月24日前将集中整治事情总结上报到集团公司纪委。
联系电话:2852825
2010年12月7日